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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史校史故事
大山深处的政法干部摇篮——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的创建历程
2022-02-11 16:07  

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校史长河中,曾汇入过一条极为特殊的支流。说她特殊,一是“出身”特殊,它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校名上有“中央”二字;二是地理条件特殊,不在大城市,地处济源的大山里;三是培训对象特殊,来自全国各地,大多为县处级以上政法干部;四是存续时间特殊,诞生于改革开放初期,仅用了3年多时间就完成了历史使命。她就是1980年成立的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1984年移交河南后更名为河南省政法干部学院,遂迁往郑州与河南省政法干部学校合并。

一、创建背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和国家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中央采取一系列措施,拨乱反正,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逐步恢复建立。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关于建立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报告,省及地、市、县成立司法机关;批准加强建设地方政法干校的报告,大力支持司法行政机构工作。特别是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公布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七个重要法律之后,又通过了《婚姻法》、《国籍法》和《律师条例》。党中央下达了专门指示,对实施“两法”给予重要指导。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除西藏外)都建立了司法厅(局),并首先着手抓了政法干部的培训。全国法院、检察院一年新增十余万人,干部队伍有了加强。已恢复的四所政法院校在困难的条件下努力扩大招生。教育部批准在十六所重点大学设立法律系,律师制度与公证工作均在逐步发展完善,各地整顿和重建了调解委员会,仅1979年就解决了几百万件人民群众之间纠纷,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虽然当时我国法制建设成就斐然,政法部门工作也正在逐步恢复,但是建立政法机关困难重重,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具有法律知识的政法干部十分缺乏。国家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人数不少,但预审员、审判员不多,书记员更少。建国三十年来,政法院系一共才培养了19000多名大学生,只占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的0.6%。这么少的专门人才还用非所学,很多人没有在政法部门工作,浪费了人才。因此国家应扩大、建立和健全司法行政机构,扩大司法干部队伍、轮训干部、办好政法学院和法律学校,加快培养人才。因此,建设政法院校、训练司法干部、大力培养法律专业人才也是司法行政工作最重要、最迫切的任务。邓小平同志曾提出,应调给司法行政机构几十万干部,上百万干部,包括十多万带编制来的军队转业干部(从排到团),为他们供给营地和训练场所,训练后分配到各地政法部门工作。

1980年司法部给国务院打报告:“为了充实健全公安、司法队伍,以适应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自1979年下半年起,从各条战线陆续抽调大批干部到各级公安、司法部门工作。新调入的大批司法干部,大多数缺乏法律专业知识,需要先进行必要的训练,才能担负专业工作;原有的司法干部,由于种种原因,多年以来业务荒疏,也需要重新学习。在这一新形势下,抓紧司法干部的轮训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国务院很快就同意了这个报告,并且在1980年7月发文指出:“为了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必须努力建设一支坚强的司法工作队伍。现在各地有大批不熟悉法律业务的干部来到司法战线,今后还将有更多的新手充实到司法机关来,抓紧对这些司法干部的训练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为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主义法制中应有的作用,1980年7月30日至8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省、市、自治区司法厅(局)长,部分地、市司法局(处)长,各政法院校及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共137人。会议进一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和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公报,分析了面临的形势,总结了司法行政机构筹建以来的工作,研究了当前的主要任务,制定了措施。

司法部召开的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明确指出,要加速司法干部的训练、大力培养法律专业人才。全国法院、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近二十万干部中,大多数缺乏专业知识,已严重影响到工作质量与效率,如不进行必要的训练,就很难进行工作。会议要求,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负责基层公、检、法、司等主要负责人的轮训,其他绝大多数司法干部要靠各地自己培训;各省、市、自治区和省属市、地按照1980年国务院对司法部《关于加强和建立地方政法干部学校报告》的批示,举办政法干部学校或司法干部学校,统一规划;公安、司法、民政分工合作,在五年内将已有全体政法干部(指党委主管政法的干部和公、检、法、司法、民政干部)普遍轮训一遍,并努力提高到大专学校毕业水平;做好大批军队转业干部的训练工作,使他们经过一年左右的训练,达到中等法律专业学校毕业的水平;加强在职干部业务教育,搞好业余学习;确定法学教育未来的十年规划,进一步提高和扩大现有四所政法学院,迅速恢复中南政法学院。此次会议为开展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保卫“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了重要战略部署。

当时国家层面的政法干部培训学校只有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1300个县(市)的县(市)长,都同时主管政法工作。为了培养既有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又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本领的干部,1951年7月位于北京木樨地的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应运而生。她是新中国轮训政法干部的专门学校,首任校长为彭真。后来与北京政法学院合并为中国政法大学,木樨地校址成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

由于全国政法干部需要轮训的数量极大,司法部认为有必要再建一所这样的干部学校共同担负培养和训练在职的政法战线的基层领导和骨干。

1980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司法部党组联合报请中共中央、国务院成立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遂得到批准。

1980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文:“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在河南省济源县开办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以与北京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共同担负训练全国县以上政法领导干部的任务。学校规模,将逐步扩大到三千人左右。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由司法部和河南省双重领导,而以司法部为主。” 遂成立了以曾乃为主任,刘廷璋、李兴民、王尚三、姬明达、李伯亭为副主任的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筹备处领导机构(1982年司法部又任命银玉申为党委副书记,李恩田为副校长)。1980年10月8日,二干校筹备处启用组织组、人事组、卫生组、机要组、工程组、卫生组印章,筹备工作正式启动。

二、创建过程

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简称二干校)校址选定在河南省济源县(今济源市)的山沟里,这里是原531工程二分部(5149长城厂)和三分部(5137红山厂)原址。

531工程二分部和三分部是五机部的两个下马的军工项目。531工程选址在太行山南段、黄河以北、王屋山下的山谷之中。东起孟州市北部丘陵;中部地处济源县西南部山区,几乎占据济源一半的行政区,也是531工程的主体所在区域;西部至洛阳市吉利区,东西跨度近100公里,南北宽度近50公里,整个地域近5000平方公里。531工程当时是我国建设的最大的火炮厂,隶属当时的第五机械工业部(简称五机部),坐落在太行山脉南段,每个分部都坐落在不同的山沟里,像朵朵兵工之花交相辉映、耀眼夺目,使得南太行辉煌灿烂,照亮了我国的兵工之路。

70年代初,工程缓建,河南省决定在531工程范围之内再成立地市级济源工区,下设各级管理机构,工区办公大院已经建成,并成立了工区文工团。二分部和三分部所在地属济源县思礼乡,离铁路10余公里,有柏油马路直达,交通较为便利。这里紧邻九里沟风景区,风景优美、空气新鲜,但地域偏僻、稍显闭塞,文化生活相对贫乏。

在531工程二、三分部下马之后,大部分工程技术人员逐渐撤离,但办公楼、宿舍、食堂、医院、礼堂、车间、中小学等生活配套设施齐全,且尚有数百名管理干部和后勤服务人员,只要对部分设施进行改造,并调进部分教师,即可开办为一所规模可观的学校。

中央第二政法干校便在此筹建,校区在一个长7.5公里的条形山沟竹园沟里,距县城18公里。其校名之所以称之为“第二”,是因为北京木樨地已有一所中央政法干部学校。

河南省委省政府对筹建中央二干校工作十分重视。河南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赵文甫曾亲临现场勘查,多次听取汇报,对及时交接和筹建工作做了明确具体的指示,并召开加快筹建工作的专门会议。1980年8月22日,河南省召开支援中央第二政法干校筹建会议,赵文甫书记亲自主持会议,新乡地委、济源县委、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财委、文委、计委、建委、商业厅、粮食厅、财政厅、集团购买力控制办公室、人行、建行、物资厅、公安厅、司法厅、人事厅、劳动厅、教育厅、郑大等22个部委、厅局、院校和地县领导参加会议。司法部计财司司长刘辉和二干校筹备处领导曾乃、刘廷璋、李伯亭参加了会议。赵文甫书记做了动员,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的态度,并向地委,县委和有关单位提出了支援筹建二干校的要求。二干校筹备处副主任刘廷璋汇报了中央批准筹建二干校的经过和目前筹建的情况及面临的困难、二干校筹备工作的初步打算和请求省委和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的具体问题。会后,司法部领导和二干校筹备处负责人立即赶回济源召开会议,及时安排筹建工作。济源县委对此事亦非常重视,县委第一书记王荣森,革委会副主任邱爱荣亲自到二干校了解情况、征求意见、解决问题。

在各级党委和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二干校筹备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

首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召开全体职工动员大会,明确落实开学前的工作任务,号召全体党员和教职工同心同德、顾全大局、团结一心,做好中心工作,力争按时开班。

其次,抓紧进行接收工作。学校筹备组的干部和职工在交接工作中做了大量复杂繁重的工作。根据筹备组向五机部报送的《关于接收五机部两厂的总结报告》”载,接收的主要内容有:(1)转入房屋建筑价值,总计3234万元;(2)转入房屋建筑面积145.656平方米;(3)转入暂设工程,总计68项8861平方米;(4)转入报废工程,总计19个工号;(5)地产1729.5亩;(6)供水干线20千米;(7)高压输电线路12千米;(8)低压线路12千米;(9)公路18千米;(10)高位水池七座;(11)水源井三眼;(12)接收两厂动力设备及低值易耗品共计3346项。

第三,加紧进行校舍改造和物资配备。筹建过程中,需将原厂房改造成教室,把原职工宿舍改造成学员宿舍楼,在物资紧缺和资金较紧张的情况下,需要克服困难、想方设法,充分利用厂区厂房资源,就地取材,有效改造利用。还需要修整道路、改造房屋、供电供水、协调关系等复杂繁重的工作。经过辛勤努力,共改造学校教室7个,计1854平方米;改造学员宿舍楼舍3栋,计5789平方米;学员食堂两个,计1686平方米;分别与省、地(市)、县有关部门协调,保障生活物资供应。学校还为每个学员班级配备了一台电视机,每晚组织收看《新闻联播》。为保证正常运转,还筹备扩建了校办校医院、俱乐部、子弟中小学、派出所、邮政所、校车队、商店、粮油店、照相馆等,生活服务设施自成体系。

第四,建立教职工队伍。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在编教职工600余人,预计家属2000人,每年计划轮训学员3000人,校区的总人数达6000余人。二干校所需学校各部门干部、职工主要从531总部及二、三分部和河南、贵州、内蒙等地调配,教师主要由中组部、人事部、司法部从北京政法学院等部分高校教师和全国各地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政法机关干部中选调,拟核准在校编制教职工656人。

第五,建立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学校派人到各大专院校学习,确立管理机构、制定工作职责、建立规章制度、制订教学计划、准备图书资料和教材。派出14名干部前往北京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参观学习课程设置、教务工作和学员管理;派出部分干部到河南省委党校参观学习行政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随着各项工作的逐步开展,内设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其内设机构主要有党办、组织部、宣传部、群工部、校团委等党群机构,校办、教务处、人事处、学员部、保卫处、图书馆、总务处、基建办等教学、管理、服务机构。

学校的筹建面临很多困难,需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不怕困难的意志。广大教职工没有被困难所吓倒,履职尽责、乐于奉献、开拓进取、勇于担当,想方设法做好筹建工作。在各级党委和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干校筹备处的坚强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艰苦努力下,经过近几个月的紧张筹备,开学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初步具备了轮训学员的条件。

三、办学情况

1980年11月27—29日,来自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五个省共300余名首批学员陆续抵达济源报道。12月1日,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第一期培训班举行开学典礼,司法部、高检、高法、河南省委、新乡地委、济源县委领导同志以及公检法司部门领导出席并致辞祝贺。

培训班每半年为一期,每期计划招600人左右。为了便于管理,学校把学员编成若干小班,每班均配备由教职工担任的班主任、学习干事、宣传干事、生活干事等。

培训内容是按照大学的课程设置的,每期有十余门课。除政治理论学习外,法律专业课程主要有法制史、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国际法、法律文书写作、行政法、刑事侦查课,证据学等,还有一些专题讲座。

开班后,学校进入正常的教学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学员上午一般在大礼堂听专题讲座和报告,下午以学员班为单位进行座谈讨论和自主学习。学校还与当地法院联系在校内开庭审理,还组织学员外出参加宣判大会等法律实践活动。

建校初期的办学条件十分困难,既缺少教师,也缺乏教材。学校除由中组部、人事部从全国抽调了20多名教师外,很多课程是在司法部的协调下,邀请中央政法干校的老师到济源讲课,也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等知名高校专家教授来校讲学讲课,还邀请最高检、最高法等政法机关的领导来校做专题讲座。由于师资缺乏,多数课程都是在大礼堂集中上大课。干校常常会把这些领导和老师的讲课、讲座录音进行整理,然后在原531印刷厂打印出来,作为教材发给学员使用。办学期间,学校外聘教师授课二百余人次,共计编印《教学简报》18期,圆满完成了教学任务。

1980年之后,每期根据情况从除西藏外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调训。从1980年12月首期开学,到1983年底最后一期结业,培训班共举办6期,其中第一期3个班334人;第二期6个班676人;第三期8个班1008人;第四期9个班952人;第五期9个班953人;第六期9个班765人,共培训4688名学员并颁发了结业证书。

学校地处大山深处,学习生活条件十分艰苦。然而教职工工作勤勉,尽职尽责;学员们刻苦勤奋,昂扬向上,学校的学习生活井然有序,热火朝天。大家除了上课、讨论,课余时间会组织篮球、乒乓球、拔河等体育比赛,重要节日会组织游艺活动;每到周末,学校就组织舞会、放映电影,师生们还会结伴爬山,有时候还去探寻王屋山愚公移山的传说。

1981年7月底,二干校校区突发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两天一夜的大雨将校区公路路面冲垮三段,严重威胁校舍安全,影响教工工作和生活稳定。在这一危急关头,学校领导带领全校干部职工打响了校区保卫战,二百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会战,大家一起动手挖沙、搬石、筑路、修护坡、疏浚河道,日夜奋战了10余天,终于疏通了河道,修好了被冲毁的路面。这幅“战洪图”,正是广大教职工为干校的建设和发展团结一心、不畏困难、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精神图卷的其中一页,被光荣地载入学校史册。

1983年底,根据全国县以上政法领导干部轮训任务基本完成的现实情况,司法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协商,拟将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移交河南省领导管理。1983年12月9日,司法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移交河南省管理的商谈纪要》,“决定于1984年1月1日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移交河南省领导管理”。

1984年2月1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原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移交我省后,改为河南省政法干部学院”。同年10月2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河南省政法干部学院与河南省政法干部学校合并,保留河南省政法干部学院名称,撤销河南省政法干部学校名称。此后,校址从济源迁至郑州原河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校址办学,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在济源的校舍及基础设施等不动产全部移交给当地政府管理。

四、创建意义

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从筹建开班到完成轮训任务后移交河南,历时5个年头,是一次顶层设计和国情相结合的改革创新实践,为我国法制建设、经济建设、干部培训、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改革开放战略方针在政法系统的成功实践,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办学期间,学校自始至终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在司法部和河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发展进步,不断取得一个又一个成就,为29个省、市、自治区培训政法战线领导干部4000余人,为全国政法机关、中直机关、部分高校培训了合格的领导干部和法律人才,成为我国政法部门的骨干力量,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法治事业建设,为我国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稳定社会秩序和维护国家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司法部领导的高度肯定和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供了思想舆论和干部准备。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完成拨乱反正,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多项法律,需要不断推进实施。为完成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快“四个现代化”建设步伐,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在较短时间成功创建,按照干部轮训的教学计划,加强法律专业理论学习,转变思想,形成依法治国的新理念,为我国各级公、检、法、司机关轮训了亟需的领导干部和法律人才,政法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法律专业知识得到了强化提高。

——是部省共建干部学校的探索和成功范例,也是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优势的有益实践。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是由司法部和河南省共建共管,以司法部为主。接收和改造原531工程的二分部和三分部,从全国各地调配教师、干部职工,中央为创建二干校调配了急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河南省委、新乡地委、济源县委通力支援,使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在短短六个月的时间内完成筹建开班,速度快、效率高,充分体现了我国的体制优势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主义优越性。最终实现“中央直属”向“河南省属”的转变,为河南省的干部培训、法治教育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所形成的团结奋斗、艰苦创业、乐于奉献、争创一流的精神和在艰苦条件下办学的成功经验,成为学校不断发展壮大、砥砺前行的宝贵精神财富。

——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文革”结束后百业待兴,尤其在社会转型期,各种不稳定因素增加。推进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建设,都需要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过去形成的“家长制”“一言堂”现象不符合现代国家治理要求,以法治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成为党和人民的共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我国探索追求的目标和任务。实施依法治国,建立法治社会,需要培养大批政法干部和法律人才。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的建立,为我国探索逐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效途径和有力支撑。

——为我国特别是河南省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积累了丰富资源、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完成全国县以上政法干部轮训后,根据形势变化和任务需要,少部分教师调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湖南大学等省外高校任教;部分教师分流支援到我省的郑州大学、河南大学从事法学教育,成为教学骨干,有的成了知名专家学者;其余教师和管理人员随着二干校500人政法编制、3750万元固定资产和每年500万元中央财政预算拨款整体移交给河南省,使河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的师资、教学质量及影响力,在全国30余所政法干部学院中名列前茅。1985年6月河南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批准河南省政法干部学院更名为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1986年教育部批准学校以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名称备案,学校逐步实现由干部培训教育到中专、专科、本科、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学历教育的转型,涌现出邸瑛琪、刘晓云等一批国内知名的法学专家和高级政法领导干部,为国家和地方培养了一大批社会需要的现代高层次法律人才,成为各地政法战线的骨干力量。

2010年,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与河南财经学院合并组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揭开了学校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序幕。

(本文根据学校档案馆馆藏“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全宗”档案资料撰写,作者:徐朝钦、王宣冈、刘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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